不滿警員要求「叫你個耶穌落嚟見我哋」 教徒兼前法庭書記入稟申覆核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6/19 12:29

最後更新: 2019/06/19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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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警員要求「叫你個耶穌落嚟見我哋」 教徒兼前法庭書記入稟申覆核

警方於612在金鐘使用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驅散在場人士,有牧師及宗教界人士事後召開記者會透露,當他勸喻警方推進前先作警示時,對方稱「叫你個耶穌落嚟見我哋」,教徒兼前法庭書記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根據《警隊條例》並無授權警員執行職務時何作出基於宗教的歧視行為,指警員傳召屬「非自然人」的主耶穌基督實屬荒謬,令所有教友感到冒犯及難受,要求法庭頒令有關要求屬越權及不合理,並要求警務處處長向公眾道歉。

申請人譚志輝,為法庭前書記,曾任現為上訴庭法官區慶祥的書記;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申請人將天主教香港教區及中華基督教會香港區會列為有利害關係一方。申請人於自行撰寫的入稟狀指,有警員於今年6月12日,於金鐘執勤時,向神職人員要求「叫你個耶穌落嚟見我哋」。申請人指公法上並無不受約束的酌情權,根據《警隊條例》並無授權警員執行職務時何作出基於宗教的歧視行為,或褻瀆他人信仰。

申請人又指傳召屬「非自然人」的主耶穌基督明顯屬荒謬及不合邏輯,有關事件經新聞披露,令所有教友包括申請感受冒犯及難受,成為「次受害人」,其不合理程度,是任何據理行事的執法人員都不會作出。

申請人要求法庭頒令,有關要求超出《警隊條例》所賦權力屬越權,不合法及不合理,並要求法庭頒令警務處處長根據《道歉條例》向公眾道歉。